21:1
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.
21:2
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、他必服事你六年、第七年他可以自由、白白地出去。
21:3
他若孤身來、就可以孤身去.他若有妻、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。
21:4
他主人若給他妻子、妻子給他生了兒子、或女兒、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、他要獨自出去。
21:5
倘或奴僕明說、我愛我的主人、和我的妻子兒女、不願意自由出去.
21:6
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、〔審判官或作 神下同〕又要帶他到門前、靠近門框、用錐子穿他的耳朵、他就永遠服事主人。
21:7
人若賣女兒作婢女、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
21:8
主人選定他歸自己、若不喜歡他、就要許他贖身.主人既然用詭詐待他、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。
21:9
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、就當待他如同女兒。
21:10
若另娶一個、那女子的喫食、衣服、並好合的事、仍不可減少。
21:11
若不向他行這三樣、他就可以不用錢贖、白白的出去。
《和合本修訂版》
21:1
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:
21:2
「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,他服事你六年,第七年他可以自由,白白地離去。
21:3
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;他若是有妻子的,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。
21:4
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,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,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,他要獨自離去。
21:5
倘若奴僕聲明: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離去。』
21:6
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(109)前,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,用錐子穿他的耳朵,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。
21:7
「人若賣女兒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那樣離去。
21:8
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,後來看不順眼,就要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對她失信,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。
21:9
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。
21:10
若另娶一個,她的飲食、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。
21:11
若不向她行這三樣,她就可以白白離去,不必付贖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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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,新的開始,新的恩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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