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詩歌



2011年2月7日星期一

20110207靈修經文@出埃及記22:16-23:9

出埃及記22:16-23:9
22:16
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、與他行淫、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。
22:17
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、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、交出錢來。
22:18
行邪術的女人、不可容他存活。
22:19
凡與獸淫合的、總要把他治死。
22:20
祭祀別神、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、那人必要滅絕。
22:21
不可虧負寄居的、也不可欺壓他、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22:22
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.
22:23
若是苦待他們一點、他們向我一哀求、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.
22:24
並要發烈怒、用刀殺你們、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、兒女為孤兒。
22:25
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、你若借錢給他、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。
22:26
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、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.
22:27
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、是他蓋身的衣服、若是沒有、他拿甚麼睡覺呢.他哀求我、我就應允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。
22:28
不可毀謗 神、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。
22:29
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、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、拿來獻上、不可遲延。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。
22:30
你牛羊頭生的、也要這樣.七天當跟著母、第八天要歸給我。
22:31
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、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、你們不可喫、要丟給狗喫。
23:1
不可隨夥佈散謠言、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。
23:2
不可隨眾行惡.不可在爭訟的事上、隨眾偏行、作見證屈枉正直.
23:3
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、偏護窮人。
23:4
若遇見你仇敵的牛、或驢、失迷了路、總要牽回來交給他。
23:5
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、不可走開、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。
23:6
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。
23:7
當遠離虛假的事.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、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。
23:8
不可受賄賂、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、又能顛倒義人的話。
23:9
不可欺壓寄居的.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、知道寄居的心。


《和合本修訂版》
22:16
「人若引誘沒有訂婚的處女,與她同寢,他就必須交出聘禮,娶她為妻。
22:17
若女子的父親堅決不將女子給他,他就要按著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。
22:18
「行邪術的女人,不可讓她存活。
22:19
「凡與獸交合的,必被處死。
22:20
「向別神獻祭,不單單獻給耶和華的,那人必要滅絕。
22:21
「不可虧待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22:22
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;
22:23
若你確實苛待他,他向我苦苦哀求,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,
22:24
並要發烈怒,用刀殺你們,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,兒女成為孤兒。
22:25
「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,你若借錢給他,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。
22:26
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,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;
22:27
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,是他蔽體的衣服。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?當他哀求我,我就應允,因為我是有恩惠的。
22:28
「不可毀謗神;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。
22:29
「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、酒和油。
「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。
22:30
你的牛羊也要照樣做:七天當跟著牠母親,第八天你要把牠歸給我。
22:31
「你們要分別為聖歸給我。因此,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,你們不可吃,要把它丟給狗。」
23:1
「不可散佈謠言;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。
23:2
不可附和羣眾作惡;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羣眾歪曲公正,作歪曲的見證;
23:3
也不可在訴訟中偏袒貧寒人。
23:4
「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,務必牽回來交給他。
23:5
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被壓在重馱之下,不可走開,務要和他一同卸下驢的重馱。
23:6
「不可在貧窮人的訴訟中屈枉正直。
23:7
當遠離誣告的事。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,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。
23:8
不可接受賄賂,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,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。
23:9
「不可欺壓寄居的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,知道寄居者的心情。」


---
2011,新的開始,新的恩典
---
靈修步驟咭:
http://facebook.com/photo.php?pid=1773841&id=18125643564

http://facebook.com/photo.php?pid=1695436&id=17953123902

---
[新的一年,立志靈修讀經]
1010信徒“十”分運動(邀請您推動)
http://facebook.com/1010.christian

---
靈修進度按靈修輔助材料《每日讀經釋義》之編排
了解此靈修工具
可瀏覽http://www.hksu.org.hk/http://facebook.com/HKSU.page

-

2011年2月6日星期日

20110206晚間默想經文@歌羅西書3:8-17

歌羅西書3:8-17
[消除偏見@靈命日糧]

3:8
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、以及惱恨、忿怒、惡毒、〔或作陰毒〕毀謗、並口中污穢的言語。
3:9
不要彼此說謊.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、和舊人的行為、
3:10
穿上了新人.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、正如造他主的形像.
3:11
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、猶太人、受割禮的、未受割禮的、化外人、西古提人、為奴的、自主的.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、又住在各人之內。
3:12
所以你們既是 神的選民、聖潔蒙愛的人、就要存〔原文作穿下同〕憐憫、恩慈、謙虛、溫柔、忍耐的心。
3:13
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、總要彼此包容、彼此饒恕.主怎樣饒恕了你們、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
3:14
在這一切之外、要存著愛心.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
3:15
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.你們也為此蒙召、歸為一體.且要存感謝的心。
3:16
當用各樣的智慧、把基督的道理、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、〔或作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〕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、彼此教導、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 神。
3:17
無論作甚麼、或說話、或行事、都要奉主耶穌的名、藉著他感謝父 神。


默想經文,乃按《靈命日糧》網上版之讀經進度, 參網址:
http://chinese-odb.org/odb/2011-02-06



瀏覽”每日靈修‧每日讀聖經”工具列:
[介紹Page]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iTabernacle.Toolbar

注:工具列集靈修、讀聖經及實用功能。

按左方[+]更可轉換”每日靈修‧每日讀聖經” 或 “Daily Bible verse 每日聖經金句”的獨立Toolbar。由於是試用中,若有更多Toolbar功能,我們會進一步通知大家。

-

2月6日,速讀聖經進度

2月6日,速讀聖經進度:
[1]新約:馬太福音25:1-30;
[2]舊約:詩篇15-17章。
[1]+[2] 速讀新舊約聖經。

20110206靈修經文@出埃及記22:1-15

出埃及記22:1-15
22:1
人若偷牛、或羊、無論是宰了、是賣了、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、四羊賠一羊。
22:2
人若遇見賊挖窟窿、把賊打了、以致於死、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。
22:3
若太陽已經出來、就為他有流血的罪.賊若被拿、總要賠還、若他一無所有、就要被賣、頂他所偷的物。
22:4
若他所偷的、或牛、或驢、或羊、仍在他手下存活、他就要加倍賠還。
22:5
人若在田間、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、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喫、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、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。
22:6
若點火焚燒荊棘、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、站著的禾稼、或是田園、都燒盡了、那點火的必要賠還。
22:7
人若將銀錢、或家具、交付鄰舍看守、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、若把賊找到了、賊要加倍賠還.
22:8
若找不到賊、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、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。
22:9
兩個人的案件、無論是為甚麼過犯、或是為牛、為驢、為羊、為衣裳、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、有一人說、這是我的、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、審判官定誰有罪、誰就要加倍賠還。
22:10
人若將驢、或牛、或羊、或別的牲畜、交付鄰舍看守、牲畜或死、或受傷、或被趕去、無人看見、
22:11
那看守的人、要憑著耶和華起誓、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、本主就要罷休、看守的人不必賠還。
22:12
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、他就要賠還本主.
22:13
若被野獸撕碎、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、所撕的不必賠還。
22:14
人若向鄰舍借甚麼、所借的或受傷、或死、本主沒有同在一處、借的人總要賠還。
22:15
若本主同在一處、他就不必賠還.若是雇的、也不必賠還、本是為雇價來的。


《和合本修訂版》
22:1
「人若偷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或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
22:2
賊挖洞,若被發現而被打死,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。
22:3
若太陽已經出來,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。賊總要賠償,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來還他所偷的東西。
22:4
若發現他所偷的,無論是牛、驢,或羊,在他手中還活著,他就要加倍賠償。
22:5
「人若在田間或葡萄園裏牧放牲畜,任憑牲畜上別人田裏去吃,他就要拿自己田間和葡萄園裏上好的賠償。
22:6
「若火冒出,延燒到荊棘,以致將堆積的禾捆,直立的莊稼,或田地,都燒盡了,那點火的必要賠償。
22:7
「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,東西從這人的家中被偷去,若找到了賊,賊要加倍賠償;
22:8
若找不到賊,這家的主人就要到審判官那裏,聲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物件。
22:9
「關於任何侵害的案件,無論是為牛、驢、羊、衣服,或任何失物,有一人說:『這是我的』,雙方就要將案件帶到神面前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加倍賠償給他的鄰舍。
22:10
「人將驢、牛、羊,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,若牲畜死亡,受了傷,或被搶走,無人看見,
22:11
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,受託人要表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東西,原主要接受誓言,受託人不必賠償。
22:12
牲畜若從受託人那裏被偷去,他就要賠償原主;
22:13
若被野獸撕碎,受託人要帶回來作證據,被撕碎的就不必賠償。
22:14
「人若向鄰舍借牲畜,所借的或傷或死,原主沒有在場,借的人總要賠償。
22:15
若原主在場,借的人不必賠償;若是租用的,只要付租金。」


---
2011,新的開始,新的恩典
---
靈修步驟咭:
http://facebook.com/photo.php?pid=1773841&id=18125643564

http://facebook.com/photo.php?pid=1695436&id=17953123902

---
[新的一年,立志靈修讀經]
1010信徒“十”分運動(邀請您推動)
http://facebook.com/1010.christian

---
靈修進度按靈修輔助材料《每日讀經釋義》之編排
了解此靈修工具
可瀏覽http://www.hksu.org.hk/http://facebook.com/HKSU.page
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