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週詩歌



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

20110312靈修經文@馬太福音5:21-32

馬太福音5:21-32

5:21
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、說、『不可殺人、』又說、『凡殺人的、難免受審判。』
5:22
只是我告訴你們、凡向弟兄動怒的、難免受審判。〔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〕凡罵弟兄是拉加的、難免公會的審斷.凡罵弟兄是魔利的、難免地獄的火。
5:23
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、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、
5:24
就把禮物留在壇前、先去同弟兄和好、然後來獻禮物。
5:25
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、就趕緊與他和息.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、審判官交付衙役、你就下在監裡了。
5:26
我實在告訴你、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、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5:27
你們聽見有話說、『不可姦淫。』
5:28
只是我告訴你們、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、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
5:29
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、就剜出來丟掉.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、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
5:30
若是右手叫你跌倒、就砍下來丟掉.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、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
5:31
又有話說、人若休妻、就當給他休書。
5:32
只是我告訴你們、凡休妻的、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、就是叫他作淫婦了.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、也是犯姦淫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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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合本修訂版》

5:21
「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』;『凡殺人的,必須受審判。』
5:22
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向弟兄動怒的,必須受審判;凡罵弟兄是廢物的,必須受議會的審判;凡罵弟兄是白痴的,必須遭受地獄的火。
5:23
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,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,
5:24
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,先去跟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祭物。
5:25
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,就要趕快與他講和,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,法官交給警衛,你就下在監裏了。
5:26
我實在告訴你,就是有一個大文錢(8)還沒有還清,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
5:27
「你們聽過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
5:28
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
5:29
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,就把它挖出來,丟掉。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,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。
5:30
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,丟掉。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,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。」
5:31
「又有話說:『無論誰休妻,都要給她休書。』
5:32
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休妻的,除非是因不貞的緣故,否則就是使她犯姦淫了;人若娶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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